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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股什么开头(h股如何开户炒股票)

2023-04-19 15:23分类:ARBR 阅读:

这节课我们来讲两个知识点:

一:常用术语与盘口。二:了解A股、B股、H股、st股、st*

关于这些常用术语,大家没必要刻意的去记。只需要交易一段时间,自然就懂了。毕竟对于一个交易员来说,重要的是学好技术,而不是去记这些名词。

1)盘口。盘口指的是分析软件上供交易者观看的数据。主要指的是软件右上角的买卖盘数据。比如买盘,卖盘。市值,流通值。外盘,内盘。等等。很多人喜欢去分析盘口的这些数据。但我个人建议,不要太过于把精力耗费在这上面,因为真没啥卵用。

2)外盘。指的是愿意高于卖盘中1、2、3的价格买入的数量。

3)内盘。指的是愿意低于买盘中1、2、3的价格卖出的数量。

如果外盘远大于内盘,那说明此时这只股票很抢手。如果外盘远小于内盘,那说明此时这只股票很烫手。但通常来说,造成这种迹象的原因往往是庄家控盘所导致。有可能此时庄家在诱导散户接盘,也有可能庄家此时正在洗盘。

内盘与外盘在不同场合还有另外一种意思。内盘指的是国内的证券交易平台,外盘指的是国外的证券交易平台。

4)换手率。指的是这只股票买卖的频率,频率越高说明这只股票越活跃,越低说明这只股票越冷门。如果这只股票在某一瞬间换手率变的很高。说明此时有大资金进入,或者庄家在操控行情。

5)振幅。一段时期内最低价与最高价之间的振荡幅度。如果震荡幅度突然变大,说明此时有大资金进入,或者庄家在操控行情。

6)总市值。就是这只股票目前值多少钱。有的人喜欢做高市值股票,有的人喜欢做低市值股票。而到底做哪只股票,其实取决于你的技术分析。

盘口的其他术语大家一看就明白,也没啥意义,就不多讲。而对于做长期趋势的交易员来说,整个盘口的数据都没啥意义,而且误导性极强。你们想一想,用一个一分钟的数据去猜测一个几个月的大趋势,这不就是蝴蝶效吗?而蝴蝶效应的本意就是不可预测的,随机性极强的。而庄家也正好抓住了这一点,操控这种随机性数据来误导新手入坑。所以我个人介意,大家学习这个知识点,纯粹就是为了增强股市的专业性,了解了解就行。

7)多头。就是你觉得目前趋势是上涨。

8)空头。就是你觉得目前趋势是下跌。

9)利多。就是有消息有利于趋势上涨。

10)利空。就是有消息有利于趋势的下跌。

11)牛市。意思整个股市都处于上涨趋势中。

12)熊市。意思整个股市都处于下跌趋势中。

13)被套。就是你买入的股票亏损了很多钱。

14)解套。就是你以前亏损的股票终于涨回来了。

15)开仓。买入股票。

16)平仓。也就是出仓或者出场。意思就是把买入的股票撤销。

17)割肉。就是你把亏损了很多钱的股票忍痛平仓。

18)止损。在亏损的时候平仓。

19)止盈。在挣钱的时候平仓。

20)庄家。背后操控行情的无耻之徒。有一点大家要坚信,就是一切市场都存在有庄家。

21)大户。很有钱的股民。

22)散户。没有钱的股民。

23)韭菜。指的是在趋势顶部亏钱了的股民。

24)涨停。今天的涨幅达到了最大值。这里要注意,涨停之后是很难再买入了的,但是很轻松就能卖出。所以很多喜欢中途追涨停连板的,就不要妄想了。

25)跌停。今天的跌幅达到了最大值。这里要注意,跌停之后是很难再卖出了的,但是很轻松就能买入。而很多人之所以被套,就是因为股价狂跌,压根就卖不出去。

26)筹码。你手上有多少股票的意思。

27)洗盘。庄家利用操控手段把散户赶出这只股票,让散户交出筹码。

28)控盘。就是操控这只股票的价格。

29)回档。就是价格从某一个价位回撤的意思。

30)滑点。就是买入价格与实际成交价格不相符,中间出现了价位差。通常出现在行情波动剧烈的时候。

31)重组。企业在重新组合。进行分裂或者合并。通常会利好该股票。

32)集合竞价。在集合竞价时间段,由投资者按照自己所能接受的心理价格自由地进行买卖申请。国内股票集合竞价的时间段为上午的9:15—9:25。

33)垃圾股。就是很垃圾的股票。

34)绩优股。指的是业绩优良且比较稳定的公司股票。该公司净资产收益率连续三年超过百分之10的股票。在这里警告大家,不要迷恋绩优股。因为风险并不比垃圾股低。风险大不大,在于你的技术精不精。

35)蓝筹股。在其所属行业内占有重要支配性地位、业绩优良,成交活跃、红利优厚的大公司股票。在这里警告大家,不要迷恋蓝筹股。因为风险并不比垃圾股低。风险大不大,在于你的技术精不精。

而怎么去区分这三类股票呢?其实没有个具体判断标准,所以不比过于纠结。总之还是那句话。风险大不大,在于你的技术精不精。

因为这三类股票并不是永久性的。有可能今天是垃圾股,明天就爆发了。有可能今天是蓝筹股,明天就破产了。

常用术语就讲到这,也许还有一些没讲到。既然没讲到,那就说明不常用。而在后期的讲课中有可能顺带就讲了。

再来讲解几种股票。A股、B股、H股、st股、st*股

A股。A股又称人民币普通股票。由我国境内公司发行,供境内机构、组织或个人(不含台、港、澳投资者)以人民币认购和交易的普通股票。

B股。B股又称人民币特种股票。是以人民币标明面值,以外币认购和买卖,在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供国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以及持有外汇的境内居民认购与交易的股票。

H股。H股又称境外上市外资股,是境内上市公司在境外发行上市的股份。需要开通港股通账户才能交易,或者直接去香港开户。也可以通过第三方平台开户,但这种开户形式需要警惕黑平台。

st股。公司连续亏损两年,并且经过特别处理的股票,这类股票存在退市风险。该股票前面会有st的标识,并且涨跌幅限制在百分之五。但要注意:连续亏损两年不一定会成为st股。

St*股。公司连续亏损三年年,进行了退市预警的股票,这类股票的退市风险极大。该股票前面会有st*的标识,并且涨跌幅限制在百分之五。

享年27个月!“三道红线”,基本说再见了。

 

今天傍晚,证监会突然发布一则重磅消息——支持房地产企业涉及的5个方面!都是搞钱法宝。

 

哪5个先不说,最重要的是开头一句表态:

 

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事关金融市场稳定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局。

 

看到没有,可以不依赖房地产,但不能没有房地产!

 

 

最近,不止第二支箭(债券融资),央行、银保监会(救市16条)和银行(超1万亿融资授信额度)表示要重新爱上房地产,如今证监会也发文表示,支持房地产!

 

至此,三箭齐发,击碎三道红线!

 

没想到,这一个月内,会有这么翻天覆地的变化。

 

(PS:“三支箭”的政策组合指信贷、债券、股权三个融资渠道)

 

在讲5点措施之前,我想先说下证监会对于房地产态度和提法。

 

在不久前召开的金融街论坛年会上,几位掌握房地产生死大权的重要人物(易会满、郭树清、潘功胜、易刚等)都在会上重磅发声。

 

证监会表示,支持实施改善优质房企资产负债表计划,加大权益补充力度,促进房地产市场盘活存量、防范风险、转型发展,更好服务稳定宏观经济大盘。

 

这句话的重点我们已经划线了。

 

历时2年又3个月的“三道红线”,从其出现时起,就给房企融资戴上紧箍咒,它已成为行业的一道标尺,限制房企的负债增长。

 

但在第三支箭(证监会支持房地产股权融资)到位时,这下,房地产企业的融资环境已经得到了彻底逆转,三道红线也即将成为历史!

 

证监会称,决定在房企股权融资方面调整优化5项措施,并自即日起施行

 

马上执行,一刻也不能等了!

 

具体5点措施分别是什么?

 

01.恢复涉房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及配套融资。

 

有两个重点,一是允许符合条件的房地产企业实施重组上市,重组对象须为房地产行业上市公司。

 

什么意思?你只要看到四个字:重 组 上 市

 

假如,我是说假如,恒大没有出现危机,或者这份文件在2021年中之前发布,说不定恒大就能通过重组深深房实现在A股上市,也不至于今时今日

 

另一个重点是,已经上市的房企,可以发行股份支付现金购买涉房资产,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时,可以募集配套资金

 

证监会没有强调限于A股或H股,也就是A股已经上市的房企也能发行新股融资。

 

 

不过证监会强调了一点,募集资金用于存量涉房项目和支付交易对价、补充流动资金、偿还债务等,不能用于拿地拍地、开发新楼盘等。

 

也就是,搞定当下的资金困境,也可以帮助去库存。

 

此外,建筑等与房地产紧密相关行业的上市公司,参照房地产行业上市公司政策执行,支持“同行业、上下游”整合。

 

02.恢复上市房企和涉房上市公司再融资

 

证监会称,允许上市房企非公开方式再融资,允许其他涉房上市公司再融资,要求再融资募集资金投向主业。

 

非公开方式再融资,就是上市房企可以对特定对象的机构投资者(或个人)发行债券或股票等投资产品,通常称为“定增”。

 

这里就很有必要提一嘴A股房企的严格限制,在证监会今日这份文件出台以前,A股上市房企是不让定增的

 

部分房企定增方案一延再延(期),7、8年过去了至今还没有着落。

 

比如绿地控股2015年的110亿定增方案,再比如新城控股2016年的38亿定增方案等,经过了5、6次定增方案的延期和修改。

 

这次可谓是破冰啊!

 

债券融资,是要还的,但是股权融资,是不用还的!只是给股份而已。

 

但证监会也着重强调了资金用途,引导资金用于政策支持的房地产业务。

 

政策不支持的,还是不行。

 

重点,还是在纾困!

 

03.调整完善房地产企业境外市场上市政策

 

与境内A股政策保持一致,恢复以房地产为主业、以及主业非房地产的H股上市公司再融资;

 

这一part强调的重点在于,不要再戴有色眼镜去看待房地产行业!

 

房企或涉房公司,都应该被资本市场疼爱!

 

04.进一步发挥REITs盘活房企存量资产作用

 

推动保障性租赁住房REITs常态化发行,努力打造REITs市场的“保租房板块”

 

鼓励优质房地产企业依托符合条件的仓储物流、产业园区等资产发行基础设施REITs,或作为已上市基础设施REITs的扩募资产。

 

这也是跟随大势,搞资产证券化,盘活租赁市场。

 

05.积极发挥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作用

 

开展不动产私募投资基金试点,允许符合条件的私募股权基金管理人设立不动产私募投资基金,引入机构资金,投资存量住宅地产、商业地产、基础设施,促进房地产企业盘活经营性不动产并探索新的发展模式。

 

第四、第五点可以说是比较创新的融资手段,目前还是摸着石头过河。

 

最后再看一眼这张三道红线吧,可能不久的将来,房企和高层都不会再强调“三道红线”,而是致力于渡过目前的难关!

 

加油!房地产“软着陆”!

 

原标题:H股公司“全流通”试点启动

为贯彻落实十九大关于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的要求,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提高直接融资比重,支持香港融入国家发展大局,促进香港金融市场稳定发展,经国务院批准,证监会开展H股上市公司“全流通”试点,进一步优化境内企业境外上市融资环境,深化境外上市制度改革。

证监会表示,将按照积极稳妥、循序渐进的原则,以“成熟一家、推出一家”的方式有序推进本次试点,试点企业不超过3家。试点过程中企业应当确保依法合规、公平公正,依法履行必要程序,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参与权和表决权。“全流通”试点坚持市场化决策原则,参与试点的企业和相关股东,在满足试点条件的前提下,可自主决定流通数量及比例等事宜,自主协商形成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的“全流通”方案。

证监会强调,将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依法合规、稳妥有序推进H股“全流通”试点。在总结评估本次试点情况的基础上,进一步研究推广“全流通”。符合试点条件但未纳入本次试点的企业,后续将在“全流通”推广工作中再予以统筹考虑。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常德鹏就开展H股“全流通”试点相关事宜答记者问时透露,证监会将从以下方面择优选择试点企业:一是符合外商投资准入、国有资产管理、国家安全及产业政策等有关法律规定和政策要求。二是所属行业符合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发展方向,契合服务实体经济和支持“一带一路”建设等国家战略,且具有一定代表性的优质企业。三是存量股份的股权结构相对简单,且存量股份市值不低于10亿港元。四是公司治理规范,企业内部决策程序依法合规,具备可操作性,能够充分保障股东知情权、参与权和表决权。

常德鹏介绍,参与H股“全流通”试点的企业需履行以下基本流程:

符合条件的试点企业应当依法合规履行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并依法取得相关股东授权。境内律师应当对企业内部决策程序是否完备出具法律意见。

涉及国有资产管理和行业监管部门规定的,试点企业应事先取得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和行业监管部门等有关部门批复。

试点企业既可单独向证监会提交“全流通”试点申请,也可随公司境外上市再融资或首次公开发行申请一并提出。

证监会按照现有境外上市行政许可事项依法受理并进行审核。

获得证监会批复后,试点企业及相关股东可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有关业务规则,办理跨境转登记等业务,按照现行外汇管理制度办理外汇登记。中国结算负责制定并发布相关业务规则和指引,办理存量股份跨境转登记、托管及结算业务,作为H股公司股份的名义持有人在香港结算开立账户托管相应股份,并定期向证监会、人民银行和外汇局报告股份变动及跨境资金流动状况。

试点企业应当按照香港市场规定履行新增H股股份登记、申请股票挂牌上市等程序,并按照香港证监会、香港联交所的要求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试点企业及相关中介机构应在“全流通”试点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向证监会报送工作总结。

此外,常德鹏表示,“全流通”试点仅限于原股东减持和增持本公司H股。试点企业相关股东先期可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H股;待相关技术系统升级改造完成后,开通增持本公司H股的功能。(记者 徐昭)

据证监会官网消息,经国务院批准,证监会现全面推开H股“全流通”改革。证监会网站发布了《H股公司境内未上市股份申请“全流通”业务指引》(证监会公告〔2019〕22号)、H股“全流通”申请材料目录及审核关注要点。符合条件的H股公司和拟申请H股首发上市的公司,可依法依规申请“全流通”。

来源:证监会官网

证监会指出,为推进资本市场高水平对外开放,促进H股公司健康发展,中国证监会于2018年顺利完成了3家H股公司“全流通”试点工作。试点期间两地市场运行平稳,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各方面反映良好。经国务院批准,证监会现全面推开H股“全流通”改革。证监会网站发布了《H股公司境内未上市股份申请“全流通”业务指引》(证监会公告〔2019〕22号)、H股“全流通”申请材料目录及审核关注要点。符合条件的H股公司和拟申请H股首发上市的公司,可依法依规申请“全流通”。

证监会将按照“成熟一家、推出一家”的原则,积极稳妥、依法依规推进此项改革工作。H股“全流通”涉及的单H股公司境内未上市股份存量不大,相当于香港联交所上市股份总市值的不足7%。“全流通”申请经核准后,相关公司境内未上市股份可转为H股在香港联交所上市流通。根据技术系统开发进度,相关H股公司境内股东增持本公司香港流通股份的功能尚未上线运行,将待技术系统开发完善后按程序开通。

证监会 中新经纬 摄

证监会强调,在试点经验基础上稳步推开H股“全流通”改革,有利于促进H股公司各类股东利益一致和公司治理完善,助力境内企业更好利用境内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获得发展,也有利于香港资本市场发展。下一步,中国证监会将继续认真贯彻“放管服”改革要求,不断完善境外上市监管规则制度安排,更好支持企业和实体经济发展。

全面推开H股“全流通”在试点基础上主要有哪些变化?

2018年,中国证监会顺利完成H股“全流通”试点。2019年,在总结试点经验基础上,证监会全面推开“全流通”改革。“全流通”全面推开主要涉及以下变化:一是总结试点期间好的做法,形成规则制度,并以业务指引的形式加以明确;二是不再对公司规模、行业等设置限制条件,在满足外资准入等管理规定的情形下,公司和股东可自主决策,依法依规申请实施“全流通”;三是不设家数限制和完成时限,按照“成熟一家,推出一家”的原则有序推进。

H股“全流通”的适用对象和范围是什么?

H股公司或拟申请H股首发上市的公司以下类型股份可申请H股“全流通”:一是境外上市前境内股东持有的内资股,二是境外上市后在境内增发的内资股,三是外资股东持有的未上市流通股份。现阶段,“全流通”股份上市流通地为香港联交所。

H股公司和相关境内未上市股份股东申请参与H股“全流通”,适用什么行政许可程序?

H股“全流通”申请纳入中国证监会现有的“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公开募集股份及上市(包括增发)审批”行政许可程序办理。结合“全流通”事项特点精简优化的申请材料目录和审核关注要点已在证监会网站公布。

H股公司可单独或在申请境外再融资时一并提出申请;未上市的境内股份有限公司可在申请境外首发上市时一并提出申请。

申请H股“全流通”是否需要事先取得行业监管部门、国资主管部门意见?

金融、类金融行业公司,以及其他对股东资质设置准入要求行业的公司,申请H股“全流通”原则上应当事先取得行业监管部门同意。

国有股东所控股公司,及国有股东所持股份申请“全流通”,应当符合国有股权监督管理有关规定。

公司申请H股“全流通”是否需要经股东大会或类别股东会表决通过?

公司申请H股“全流通”,应当依法合规、公平公正,充分保障股东知情权和参与权,并依照《公司法》等法律规定和《公司章程》约定,履行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根据试点经验,三家试点公司均在公司章程中明确了“全流通”事项相关程序,以及不适用于股东大会/类别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等内容。相关事项同时也应当符合香港联交所上市决策(HKEx-LD56-1)等规则要求。

H股公司“全流通”后是否可以向境内主体增发股份?

根据现行法规制度,H股公司“全流通”后,向境内主体增发的股份仍为内资股。

境内相关股东参与H股“全流通”业务是否需要新开立证券账户?

境内股东通过现有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即A股证券账户)参与H股“全流通”业务,不需要专门新开证券账户。

境内相关股东如何通过H股“全流通”机制买卖H股股票?

境内股东应通过相应H股公司(“本公司”),选择一家境内证券公司,参与H股“全流通”交易。具体路径为,通过境内证券公司提交交易委托指令,经由深圳证券通信有限公司,传递至上述证券公司指定合作的香港证券公司,由香港证券公司按照香港联交所规则在香港市场进行相应的证券交易。

H股“全流通”机制下,境内股东仅可根据相关业务规则增减持本公司在香港联交所流通的股份。目前这一增持功能因技术原因暂未开通,将在技术系统等条件具备后按程序推出。

在按要求完成跨境转登记后,H股“全流通”股份是如何登记的?

H股“全流通”机制下,完成跨境转登记后的股份以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即“香港结算”)代理人的名义登记于H股公司的股东名册,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香港)有限公司(即“中国结算香港”)的名义记载于香港结算的账户系统。

H股“全流通”后有关境内股东是否会出现在境外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之中?为什么?

不会,主要原因是香港市场实施以间接持有方式为主的多级持有体系。在香港市场,投资者如需交易股票,需要将股票通过证券公司等机构集中存管至香港结算,最终以香港结算代理人的名义体现在股东名册。对H股“全流通”机制下的境内股东而言,其持有的股票以中国结算的名义托管在中国结算香港,以中国结算香港的名义存管于香港结算,并以“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作为最终名义持有人列示于H股公司的股东名册。

境内证券公司如何参与H股“全流通”相关业务?

境内证券公司参与H股“全流通”交易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经纪业务管理相关要求,对客户委托所涉及的交易资格、资金、证券、价格等内容进行核查,查验资金、证券是否足额,确保客户委托的标的范围、外汇额度等符合相关规定,维护正常交易秩序。

同时,参与证券公司应当具备“全流通”要求的相关技术系统和运维能力,应满足接入中国结算,深圳交易所等技术系统的测试验收,确保技术系统稳定运行。

全面推开H股“全流通”改革对A股市场的影响如何?

H股“全流通”改革对A股市场运行并无直接影响。改革只涉及仅在香港市场上市的单H股公司,相关境内未上市股份转为H股后将全部在香港联交所上市交易。A+H股公司并不涉及“全流通”的问题。

目前,单H股公司境内未上市股份存量不大,仅相当于香港联交所上市股份总市值的不足7%。试点经验表明,试点公司和相关股东申请实施H股“全流通”,更加关注境内未上市股份获得市场化的估值,扩大公司在香港上市股份的流通规模,认为这将吸引更多国际投资者投资H股公司,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和股东利益。H股公司实施“全流通”后,受国资管理、维持控制权和市场估值水平等多种因素影响,预计相关股东特别是大股东的交易活动将较为有限,对市场运行影响不大。

(责任编辑:赵金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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