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国恒股吧(st国恒)
中证智能财讯 ST中基(000972)2月25日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2022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5.89亿元,同比增长237.79%;归母净利润2608.51万元,同比扭亏;扣非净利润2408.26万元,同比扭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98亿元,上年同期为-1.89亿元;报告期内,ST中基基本每股收益为0.03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31.71%。
数据统计显示,ST中基近三年营业总收入复合增长率为40.34%,近三年净利润复合年增长率为73.72%。
年报显示,公司聚焦农业产业化发展的主责主业,提前谋划、加强部署、全力推进生产经营工作。公司深入分析年度原料供应、汇率变动、欧洲局势及国际市场行情,精准预测销售价格,科学制定销售策略,为公司实现营业收入增长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分产品来看,2022年度公司主营业务中,大桶原料酱收入4.88亿元,同比增长207.11%,占营业收入的82.83%;番茄红素收入0.89亿元,同比增长1197.55%,占营业收入的15.02%。
2022年,公司毛利率为26.26%,同比上升20.59个百分点;净利率为4.43%,较上年同期上升65.69个百分点。分产品看,大桶原料酱、番茄红素、小包装番茄制品2022年毛利率分别为16.53%、77.04%、44.54%。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客户合计销售金额4.21亿元,占总销售金额比例为71.37%,公司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1.50亿元,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为36.46%。
数据显示,2022年公司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31.71%,较上年同期增长118.81个百分点;公司2022年投入资本回报率为37.56%,较上年同期增长103.26个百分点。
截至2022年末,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为1.98亿元,同比增加3.86亿元;筹资活动现金流净额-3270.77万元,同比减少2.14亿元;投资活动现金流净额-987.65万元,上年同期为-879.67万元。
2022年,公司营业收入现金比为129.49%,净现比为758.08%。从近年数据来看,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入的增速与营业收入增速基本保持同步。
2022年全年,公司期间费用为4623.66万元,较上年减少512.85万元;期间费用率为7.85%,较上年下降21.59个百分点。
在偿债能力方面,公司2022年末资产负债率为87.83%,相比上年同期下降1.17个百分点,近年来整体高于行业均值;有息资产负债率为1.49%,相比上年同期下降1.23个百分点。
年报显示,2022年末公司十大流通股东中,持股最多的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占比16.18%。十大流通股东名单相比2022年三季报维持不变。在具体持股比例上,林爱弟持股有所上升。
股东名称 | 持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变动比例(%) |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 12476.92 | 16.176829 | 不变 |
新疆国恒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10000 | 12.9654 | 不变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5010.36 | 6.496132 | 不变 |
新疆绿原鑫融贸易有限公司 | 2271.75 | 2.945416 | 不变 |
新疆双河国投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 2204.26 | 2.857909 | 不变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五一农场 | 1960.83 | 2.542293 | 不变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110.26 | 1.43949 | 不变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 | 712.02 | 0.923162 | 不变 |
张维林 | 500.87 | 0.649398 | 不变 |
林爱弟 | 406.72 | 0.527325 | 0.02 |
筹码集中度方面,截至2022年末,公司股东总户数为2.69万户,较三季度末下降了336户,降幅1.23%;户均持股市值由三季度末的7.33万元上升至8.08万元,增幅为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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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漏偏逢连夜雨。因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目前正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ST国恒(000594)再涉两起票据追索权纠纷案,涉案金额总计1150万元。
3月11日晚间,*ST国恒发布了两则涉诉公告。其中一则公告显示,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近日裁定被告天津国恒、单县弘润公司、江阴安彩公司支付原告南京金海威公司汇票金额150万元及相应的利息。
原告南京金海威公司诉称,2013年11月8日,出票人天津国恒出票给收款人单县弘润公司商业承兑汇票三份,出票金额均为50万元,三份票据合计150万元。经单县弘润、江阴安彩公司连续背书,最后持票人为南京金海威公司。到期后,三份票据均因账户余额不足被银行退票,故而成诉。
而另一则类似公告则显示,无锡市东南旅游汽车有限公司诉称其背书取得六张共计1000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出票人均为天津国恒。票据到期后,付款人拒绝付款,故而成诉。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此前已做出相应判决,裁定被告天津国恒支付原告汇票金额1000万元及相应的利息。由于*ST国恒未履行相关支付义务,无锡东南旅游公司向法院申请执行裁定。
公告显示,*ST国恒分别于2011年7月20日、2012年8月21日、2014年5月21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因公司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已被立案调查。
根据1月底*ST国恒发布的2014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公司全年盈利约500万元~1000万元,而修正前,公司业绩预亏-500万元~0元,去年同期亏损为2.26亿元。
公司表示,业绩修正的主要原因是子公司中铁(罗定)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向罗定政府出让土地使用权获得相应收入。该事项未曾公告披露、未走审议程序。
虽然*ST国恒积极避免因财务指标碰触退市标准,但公司此番被证监会立案调查,退市阴影依然挥之不去。
停牌近一年的烫手山芋——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ST国恒,000594)终于等来了接盘者。
4月8日晚,*ST国恒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变更。尤明才从民营“船王”任元林手中接过了公司的方向舵。
根据公告,4月7日,原*ST国恒第一大股东泰兴市力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元投资”)签署了两份《股票转让协议》,分别将其旗下的9900万股和1000万股*ST国恒股票,以0.8元/股的价格,受让给深圳中德福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德福金控”)和自然人葛建。转让价格共计8720万元。
由于无法在定期内披露2013年年报,*ST国恒股票自2014年5月5日起停牌至今,停牌时公司股票价格为1.53元/股。
转让后,力元投资仍持有*ST国恒4.78%的股权。而中德福金控持有*ST国恒6.63%的股权,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力元投资是江苏扬子江船业集团公司董事长任元林控股的投资公司,任元林有民营“船王”之称。中德福金控系深圳德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福基金”)全资子公司,而尤明才持有德福基金94%的股权,为*ST国恒实际控制人。
中德福金控于今年3月25日成立,注册资本1亿元,注册地在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主营金融信息咨询、创业投资业务、股权投资、物业管理、投资管理、财务咨询、投资兴办实业、企业管理咨询和国内贸易等。而注册地址相同的德福基金,成立于2013年11月15日,一年后的2014年12月12日发照。德福基金注册资本10亿元。
德福基金官网显示,公司是以投资银行业务为核心打造全金融链服务的基金管理公司,主要从事私募股权及证券投资、资产管理、债权债务管理或收购、管理咨询、财务顾问、国内外并购、融资担保、对外投资等业务。
据私募排排网消息,德福基金董事长兼总裁尤明才,现年54岁,在创办德福基金之前任湘财证券投行总部执行董事。再之前,尤明才还担任过中山证券投行总部执行副总裁、新时代证券投行总部执行总裁、摩根基金组织中国区首席证券顾问等职,在金融证券行业有三十年的工作经验。
德福基金官网上称,尤明才对企业经营管理、收购兼并、融资投资过程中出现的各种疑难现象有独到有效的解决方案,而且其合伙团队在中国资本市场先后协助、参与和主持了诸多上市公司的审计、评估、IPO上市或并购重组及定向增发工作。
在德福基金官网融资贷款业务办款有着这样一句话,德福基金公司将重点开展大型设备、船舶、建筑等的融资租赁相关业务。不知道尤明才今后将会通过何种资本运作,来改善公司的经营现状。要知道,有着“民营铁路第一股”之称的*ST国恒早已千疮百孔。
曾几何时,*ST国恒还是内蒙古宏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主业是有色金属采选。2006年11月,公司向铁路转型。但在铁路行业国有资本一统天下的情况下,号称“民营铁路第一股”的*ST国恒步履维艰。
去年,*ST国恒公告9亿元账面资金不翼而飞,涉嫌高管挪用。今年3月16日,*ST国恒又发布公告称,一笔2000万元借款到期但公司并不知情。对于正遭证监会立案调查、处于退市边缘的*ST国恒来说,这是近期公司爆出的又一桩负面事件。
此前3月11日,*ST国恒接连爆出两起票据追索权纠纷案。*ST国恒3月11日晚公告称,两起票据追索权纠纷金额合计1150万元。*ST国恒表示,公司正在对相关情况进行自查,将根据自查结果及案件的相关进程判断案件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盈利的影响。而上述2000万元借款被发现,即是出自于此次核查。
*ST国恒业绩预告显示,由于子公司出售土地使用权,2014年公司净利500万-1000万元。而此前公司预告亏损0元-500万元。
*ST国恒:募集资金追索工作进展公告
日期:2015-04-17附件下载
证券代码:000594 证券简称:*ST 国恒 公告编号:2015-018
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追索工作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4 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授权管理层全权办理追索和处置募集资金有关事宜的议案(详
见公司 2014 年 12 月 9 日公告:2014-099)。经过多方协调,子公司甘肃酒航铁
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甘肃酒航”)与子公司中铁(罗定岑溪)铁路有限责任
公司(以下简称“中铁罗岑”)分别向深圳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仲裁委”)
提交《仲裁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申请书的主要内容为仲裁申请深圳
市新东方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东方股权投资基金”)返还相应
的用于委托理财的募集资金以及其间的利润。
仲裁委立案受理了上述的仲裁申请,并出具了仲裁结果,其仲裁主要内容如
下:
1.新东方股权投资基金于协议生效后 6 个月内分别向甘肃酒航返还资金人
民币 471,400,000 元及利润人民币 31,202,805 元;向中铁罗岑返还资金人民币
381,382,694 元及利润人民币 21,817,179 元。如新东方股权投资基金逾期支付,
须按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三倍标准支付利息。
2.如新东方股权投资基金未按期全额支付上述款项,甘肃酒航与中铁罗岑有
权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仲裁庭认为,上述内容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依
法应当予以确认。
为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将继续积极与相关方沟通协调,以便推进募
集资金追索工作。同时,公司将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有关信息披露的规定,及时、准确、真实、完整地进行信息披
露。
特此公告。
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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