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委托撤单有手续费吗和股票委托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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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股上市公司配股又来,这一次是券商龙头中信证券。
1月18日,也就是今天,是该公司A股配股股权登记日,从本周三开始至下周二,则进入为期5个交易日的配股缴款时间。
由于配股完成后需要进行除权,投资者如果处理不当,可能白白造成损失,故需要对此密切留意。
A股券商龙头配股来了 今天是股权登记日
中信证券近日的公告显示,公司A股配股即将进入配股缴款期,持有中信证券A股的投资者需要密切留意相关事项了。
根据中信证券的公告,公司本次配股以A股配股股权登记日(即今日)收市后的股份总数为基数,按照每10股配售1.5股的比例向全体A股股东配售。H股配股也是按照每10股配售1.5股的比例向全体H股股东配售。A股本次配股价格为14.43元人民币每股,配股配售对象为今日收市后,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A股股东。
值得注意的是,投资者如果忘记配股或者漏配,往往会造成一定损失。这里的原理是,在配股完成后,二级市场股价将以除权后的价格作为参考基准,行情软件呈现的股价在除权后一般会下降(因配股价一般较股权登记日二级市场收盘价要低)。
截至1月17日收盘,中信证券A股报25.67元,假设按照1月17日的收盘股价进行计算,配股完成后除权价格为24.20元,这一价格比1月17日的收盘价低5.73%(注:计算所得数值仅供参考,实际计算除权价时,要待股权登记日1月18日收盘后,以当天的收盘价计算,得出的除权价和上述计算所得数值或略有差异)。
因此,在配股正式开始前,投资者有两种选择:
一是,参与配股,则今日收盘时仍需要持有股票,这种情况下切记按照公司公布的方式全额参与配股并缴款,不要漏配或少配;
二是,不参与配股,则在今日收盘前需卖出股票。
根据中信证券此番公布的A股配股缴款方法,A股股东于缴款期内可通过网上委托、电话委托、营业部现场委托等方式,在股票指定交易的营业部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办理配股缴款手续。
需要留意的是,若进入配股缴款期,持有股票的投资者不会被视为默认参与配股,需要根据上市公司公布的配股代码进行操作。
中信证券A股此番配股代码为 “700030”,配股简称“中信配股”。根据中信证券的公告,在A股配股缴款期内,股东可多次申报,但申报的A股配股总数不得超过该股东可配A股股票数量限额。若原A股股东所持股份托管在两个或两个以上营业部的,则需分别到相应营业部认购。
资料显示,中信证券的A股股东数长期在60多万到70多万的水平。
有A股公司表态将全额认购获配股
在中信证券即将正式进入配股缴款之际,有股东明确表示拟全额认购获配股。
17日晚间,A股上市公司两面针公告称,截至公告日,公司持有中信证券 8,659,800 股,拟全额认购获配股份1,298,970股,需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1,875万元。(股份数量和金额以实际成交为准)。
两面针公告表示,参与中信证券配股,能保证公司享有的股东权益不被稀释,有利于公司资产保值增值,提高公司抗风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符合公司利益。公司对持有的中信证券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其股价波动将对公司净利润产生一定影响。
中信证券近日披露的业绩快报显示,公司2021年投资银行、资产管理等各项业务均衡发展、稳步增长。2021年,集团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765.70亿元,同比增长40.80%;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229.79亿元,同比增长54.20%。中信证券表示,业绩快报公告所载公司2021年度主要财务数据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相关数据可能与公司2021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数据存在差异,但预计前述差 异幅度不会超过10%。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留意:后续这些A股公司可能会陆续配股
除了中信证券外,目前已有不少公司发布配股预案,这意味着后续这些A股公司也可能会进行配股。
据Wind数据,自2021年以来,已有东方证券、财通证券、北方国际、兴业证券、香农芯创、浙商银行、鲁抗医药、运达股份、节能风电在内的多家公司发布配股预案,其中获得证监会受理或审核通过的公司后续有望率先进入正式配股流程。
附配股小知识:
1、配股后一般股票是涨还是跌?
从历史规律来看,配股后的股票走势有涨有跌,配股不是走势的决定性因素。
2、要不要参与配股?
如深爱,请配股;如不爱,赶紧卖。
配股要不要参与,最重要还是看公司质地,以及资金用途,配股本身不是利好也不是利空。
3、配股怎么操作?
很简单。只要你在股权登记日有这个股票,那么你的交易软件会显示你一共可以获配多少股,然后你在配股缴款期间,输入配售代码和配售价格,按照最大配售量买入即可。
4、是否可以多次挂单?
可以多次分批买入,可以撤单,无需手续费。不过没啥必要,既然选择配股,就只有选择缴款这一条路了。
5、没有钱配股怎么办?
如果在股权登记日前没有钱参与配股,可以卖出部分持仓来缴配股款。比如满仓5000股没法参与配股,市价卖掉1000股,再折价配股回来。
6、我不参与配股也不卖股票,会有损失吗?
有。配股后会除权,如果未参与配股,因为持股数量不变,将直接产生损失。
7、可以部分配部分不配吗?
不建议。如果决定配股,最好配足。否则道理同上。
8、如何计算配股数?
如果持有10000股,配股方案是10配3,那就能获配3000股。
9、如何确认配股是否有效?
由于认购配股时间是有限制的,逾期未缴款者,作自动放弃配股权处理,后面没有办法补缴款。因此,在配股后对认购是否得到确认十分重要,配股投资者可通过查看交割单、拨打券商电话等多种途径验证,以确定认购是否有效。
也提醒投资者,参与配股最好不要赶末班车,以免万一操作失误,没有时间补救。
10、获配股票什么时候上市?
配股并不是马上到账的。配股缴款结束后,公司刊登股份变动公告后,经证券交易所安排,另行公告上市时间,上市即可交易,没有限售期。
11、账户里有钱,可以自动扣款吗?
不可以的。一定要自己手动挂单。
12、配股要交手续费吗?
不用。佣金、过户费和印花税、发行手续费等通通不用交。
13、如何及时了解配股信息?
配股从消息公布,到股权登记日之间,一般就隔了几个交易日,有些股民长时间“装死”,万一所持股票将配股而不知道,既没交钱也没及时卖出,将损失惨重。该怎么办呢?
对于配股信息,上市公司会连续发布公告进行提醒,证券公司一般会在行情软件和官网上进行提示。此外有的证券公司还会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投资者。也提醒大家,手机尽量不要屏蔽券商的服务号码。
但由于投资者联系方式变更等缘故,仍会有联系不到投资者的情况,因此证券公司经常提醒投资者及时更新联系方式。如果你不是经常看盘,现在就拿起电话,向证券公司核对更新你的联系方式吧。这个不是一句空话,确实很重要!
14、配股和送股、转股有什么区别?
有人以为,配股和送股、转股一样,不理它就行了,等着自己到账,这实在是大错特错。送转和转股属于分红类型,配股则是再融资。
送股:将盈余公积金或未分配利润转化为股份,派送给股东。
转股:将资本公积金转增为股份,派送给股东。
配股:配股是上市公司根据公司发展的需要,向原股东进一步发行新股、筹集资金的行为。
可以看出,送股、转股主要区别在于股票来源不同,对于个人投资者来说,只是财务处理不同,无需深究。对于送股、转股可以不去管它,也无需缴款,任由送转的股份到账。
但配股很不一样,它属于一种选择权,你可以配股,也可以不配股。如果你要配股,一定要自己手动选择,账户里有钱也不会自己给你配,一旦你在股权登记日持有该股,又未进行配股操作,那就视为放弃,将遭受折价损失。
15、配股和送股、转股除权价的计算是一样的吗?
不一样。
配股和送股、转股唯一的共同点可能只有一个:都要除权。但除权价计算不一样。
比如说10元的股票,10送/转/配2,配股价8元,除权价为:
送股、转股:10/(1+0.2)=8.33元;
配股:(10元+8*0.2)/(1+0.2)=9.67元。
编辑:万健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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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温济聪
委托理财要树立风险意识、法律意识。应当选择合法、具有相应资质的理财机构或基金公司开展委托理财的事宜,按照相应机构、公司的规章、流程办理委托理财手续,明晰双方权利义务内容,依法履行合同——
前不久,明星黄晓明和其母被卷入金额高达18亿元的“精华制药”股票操纵案。按照当事人的说法,他是因为接受了高某和路某提供的非法代客理财服务,才被牵涉其中。值得关注的是,什么样的行为属于非法代客理财?被代理人是否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通过操纵股价方式已获取的账户收益,又该如何处理?如何借助合法理财机构或券商、基金公司等金融机构开展投资?
委托理财要审慎
依照我国现行法律规定,代客理财可通过合法私募及公募基金、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等机构开展。此外,只要委托理财合同未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亲朋间也可通过理财委托合同委托他人代为理财。非法代客理财多指证券公司从业人员私下接受客户委托,擅自代替客户从事证券投资理财的行为,也指没有经营资格的机构或个人公开招揽客户,与不特定投资者签订委托协议,以代客操盘、承诺收益、亏损分担等为诱饵开展非法理财代理。
在威诺律师事务所律师杨兆全看来,首先,合法代客理财以公司为协议签署主体并经由严格法律程序,而非法代客理财往往只是从业人员口头承诺或简单签署投资理财协议,签署主体多为从业人员个体。其次,合法代客理财行为在客户资产管理专用证券账户中进行,非法代客理财往往在客户普通账户中进行。再次,在合法代客理财中,证券公司依双方约定与法律规定对出现的问题承担法律责任,而对于非法代客理财,如证券公司不存在过错,客户只能追究从业人员个人法律责任。
具体到上述股票操纵案,被代理人是否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臧小丽认为,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利用16个股票账户操纵“精华制药”股价的行为人是高某。黄晓明和其母的股票账户只是16个账户中的两个,倘若其没有授意、指使、积极参与或者与高某共谋操纵股价,就不能算是操纵市场行为人。从现有证据来看,不能认定黄晓明参与了操纵市场炒股,准确地说是黄晓明的股票账户被人用于操纵市场炒股票。
根据《民法通则》相关规定,公民、法人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同时,被代理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代理人的代理行为违法未作反对表示的,被代理人和代理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基于上述规定,只有被代理人知道或应当知道代理人代其理财行为违法,且未作反对表示的情形下,被代理人才需承担连带责任。否则,在被代理人不知道代理人代其理财行为违法或者知道之后表示反对的,被代理人无需承担连带责任。”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岳屾山表示。
当前,不少高净值人士喜欢将账户交给私募打理,甚至直接出借账户,最后进行利润分配。出借个人账户委托他人代理交易,这一行为虽然并未构成行政违法,但仍然是对证券法中有关账户实名制要求的“越界”。
今年6月15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曾发布《关于对证券违法案件中违反账户实名制行为加强自律管理的通知》,通知规定,对证监会已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案件中“借用他人证券账户和出借本人证券账户”的主体,中国结算将采取为期6个月的限制新开证券账户措施,限制新开户措施期满后的12个月内,涉案主体申请新开证券账户的,须到证券公司临柜办理。
操纵股价收益应罚没
律师表示,在这个案件中,黄晓明与路某以及高某之间实际形成的是委托理财的法律关系,属于民事法律行为,只要内容合法,法律是尊重合同双方内部自由约定的。
“证监会已经认定黄晓明等14人账户所获收益为操纵市场所得,由于操纵市场属于违法行为,因此所获收益应当被没收。目前,证监会已经没收了操纵人全部违法所得,并开出了违法所得1倍的罚单。”杨兆全说。
岳屾山表示,以操纵股价等方式操纵证券市场的行为,根据行为的危害性可分为违反行政法规和刑事违法,获取的账户收益的处理也存在区别。《证券法》明确规定,禁止任何人以单独或者通过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操纵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交易,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以其他手段等操纵证券市场。对于违反上述规定,操纵证券市场获取的账户收益等非法所得,根据《证券法》相关规定,责令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证券,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30万元的,处以3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的罚款。
操纵证券、期货市场行为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刑法》规定的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其犯罪所得根据《刑法》相关规定,应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
提高风险防范意识
“投资者需要关注的是,一方面应当选择正规合法的理财机构,比如券商、基金公司等。投资者可通过查询证券业协会、基金业协会,搜索该公司是否有备案信息,是否正规合法。另一方面,应当选择盈利相对稳定的理财机构。关注在6个月及以上长期时间范围内公司的盈利状况;避开收益虽高但是风险超过自身承担范围的理财机构。”杨兆全建议。
岳屾山建议,首先,要有风险意识、法律意识。风险与收益并存是投资场上不变的定理,在看到高收益的同时,更要看到其背后可能隐藏的高风险。依法、合规无疑是防控风险的根本方法,应选择合法、具有相应资质的理财机构或基金公司开展委托理财事宜,按照相应机构、公司的规章、流程办理委托理财手续,明晰双方权利义务内容,依法履行合同。
其次,要评估风险、量力而行。依据合法理财机构或基金公司的风险评估体系或测试,确定自身的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在自身所能承受的投资风险范围内,要求理财机构或基金公司推荐相应等级的投资或理财产品,进入切实符合自身风险偏好、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场域。
最后,要关注形势、适时调整。投资不是一劳永逸的,市场行情千变万化,应当及时关注理财机构或基金公司提供的风险提示、市场情况、行业资讯等信息,根据市场实际变动,及时调整投资安排、投资重点等,在动态中防范投资风险。
原标题:委托理财风险要提防